《中華人民共和國原子能法》是為了保障原子能和平開發與利用,推進科技進步和產業提升,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維護國家安全、人民福祉而制定的法律,對科學研究與技術開發、核燃料循環、利用、安全監督管理、進出口及法律責任等內容作了規定。在該法中,對原子能的含義作了詮釋,即本法所稱原子能,也稱核能,是指裂變、聚變、衰變等核反應釋放的能量。本法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內的原子能研究、開發和利用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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