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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告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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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業務范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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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接受公司、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聘請,擔任法律顧問;
 2、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當事人的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
 3、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聘請,為其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控告,申請取保候審,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擔任辯護人,接受自訴案件自訴人、公訴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的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
 4、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
 5、接受當事人的委托,參加調解、仲裁活動;
 6、接受非訴訟法律事務當事人的委托,提供法律服務;
 7、解答有關法律的詢問、代寫訴訟文書和有關法律事務的其他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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