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冰島政府自由貿易協定》項下產品特定原產地規則的公告 
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冰島政府自由貿易協定》項下產品特定原產地規則的公告
海關總署
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冰島政府自由貿易協定》項下產品特定原產地規則的公告
海關總署公告2014年第49號(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冰島政府自由貿易協定》項下產品特定原產地規則的公告)
         經國務院批準,《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冰島政府自由貿易協定》將自2014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冰島政府自由貿易協定〉項下進出口貨物原產地管理辦法》(海關總署令第222號發布)有關規定,現將該協定項下產品特定原產地規則予以公布(見附件),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冰島政府自由貿易協定》項下產品特定原產地規則.xls
 http://www.customs.gov.cn/Portals/0/hgzs_zfs/《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冰島政府自由貿易協定》項下產品特定原產地規則.xls
                                                                                                                                                                                                      海關總署
                                                                                                201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