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裁定書(準許或不準撤訴用)
                            (2005-8-4 15:05:20)
						
						
法院訴訟文書樣式94 
              ××××人民法院 
                行政裁定書 
             
                  。ā痢痢痢粒列谐踝值凇痢撂 
  原告……(寫明姓名或名稱等基本情況)。 
  被告……(寫明行政機關名稱和所在地址)。 
  第三人……(寫明姓名或名稱等基本情況)。 
 。ó斒氯思捌渌V訟參加人的列項和基本情況的寫法,與一審行政判決書樣式 
相同。) 
  原告×××不服××××(行政機關名稱)××××年××月××日×××字 
第××號處罰決定(復議決定或其他具體行政行為),向本院提起訴訟,本院已依 
法受理。在審理過程中,原告×××……(簡要寫明原告提出的撤訴請求和理由)。 
  經審查,本院認為,……(寫明準許撤訴或不準撤訴的理由)。依照《中華人 
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裁定如下: 
  ……(寫明裁定結果。分兩種情況: 
  第一、準許撤訴的,寫: 
  “準許原告×××撤回起訴。” 
  第二、不準撤訴的,寫: 
  “不準原告×××撤訴,本案繼續審理。”) 
  ……(準許撤訴的,寫明訴訟費用的負擔;不準撤訴的,此項不寫)。 
                          審判長 ××× 
                          審判員 ××× 
                          審判員 ××× 
                        ××××年××月××日 
                          。ㄔ河。 
  本件與原本核對無異 
                          書記員 ×××